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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紧急通知,禁止携带无3C标识及召回充电宝上境内航班。这一举措是为了确保航空安全,防止因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宝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以下是具体内容:
1. 禁止携带无3C标识充电宝上境内航班。3C标识是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只有通过该认证的产品才能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2. 禁止携带召回充电宝上境内航班。召回充电宝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为了确保旅客安全,民航局要求禁止携带此类充电宝。
3. 旅客在携带充电宝时,应确保其符合以下条件:
(1)充电宝具有3C标识;
(2)充电宝未经召回;
(3)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
(4)充电宝的额定容量不超过160Wh。
4. 旅客携带充电宝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充电宝应放置在行李中,不得随身携带;
(2)充电宝应单独包装,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
(3)充电宝的包装应牢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请广大旅客在出行前,务必检查所携带的充电宝是否符合以上要求,以免影响出行。民航局将加强对充电宝携带的监管,确保航空安全。举报 -
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今年以来,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机上起火冒烟事件多发。近期多个头部品牌充电宝厂家因电芯存在安全风险对多批次产品实施召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撤销或暂停了多个充电宝及电池芯厂家3C认证,上述情况表明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给民航安全运行带来的风险持续增大。对此,民航局决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国际通行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进一步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并要求民航相关单位加强组织、做好宣传告知、严格查验、改进服务、做好应急准备等工作。
通知要求,各航司及其代理人应加强对充电宝起火冒烟事件的警示宣传,让更多旅客了解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和管控政策,积极引导旅客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各机场要充分利用广播、动态显示屏等形式,在安检通道、值机柜台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资料或增加提示环节,多场景密集宣传携带充电宝乘机安全风险及管控政策。
通知强调,各机场安检部门要加强对旅客随身携带充电宝查验,严防旅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各航司、机场要在安检现场增派工作人员,做好旅客的服务指引及解释工作。要合理设置旅客对充电宝的自弃、暂存区域,明确暂存手续和流程,为旅客自弃、暂存提供便利,提升旅客对政策的理解度和配合度。
通知指出,各机场要参考《航站楼旅客便携式电子设备充电设施建设指南》,抓紧做好航站楼内旅客充电设施的加装、维护,提高充电设备设施的可用性、可得性,更好满足旅客进、出港时的充电需求。
通知还要求各航空公司、机场加强旅客服务人员培训管理,确保员工熟悉掌握充电宝安全风险及政策,以便能够准确、有效地回应旅客问询。同时,各单位要按要求进一步完善锂电池起火、冒烟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员工情景意识、应急反应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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