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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和中山是中国广东省的两个地级市,它们没有设置区,只有镇,这主要是由于历史、地理、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
1. "历史原因":东莞和中山在历史上都是较为发达的商贸城市,但在行政区划上,它们长期属于广东省的广州和佛山两个地区。直到1985年,东莞和中山才被设立为地级市。在行政区划的设置上,它们保留了原有的镇级行政单位。
2. "地理原因":东莞和中山的地理面积相对较小,人口密度较高。设置区级行政单位可能会增加行政管理的复杂性,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
3. "行政管理原因":在行政区划设置上,我国一般遵循“市管县”的原则,即地级市下辖县级行政单位。东莞和中山在设立地级市时,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没有下辖县,因此没有设置区级行政单位。
4. "经济发展原因":东莞和中山作为我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经济发展迅速。镇级行政单位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方面具有较好的灵活性。
5. "政策因素":在行政区划设置上,我国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东莞和中山没有设置区,可能与当时的政策导向有关。
总之,东莞和中山没有设置区,只有镇,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种行政区划设置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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