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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通常是每年的关键月份,具体日期如下:
1. 3月31日:这是东莞住房公积金的年度结息日,也是当年的第一个结息日。 2. 6月30日:这是第二个结息日,标志着上半年的结息。 3. 9月30日:这是第三个结息日,标志着下半年的第一个结息。 4. 12月31日:这是第四个结息日,也是当年的最后一个结息日。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结息日期可能会有变动,建议您关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此外,如果您需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结息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2. 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查询。 3. 拨打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举报 -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结息是什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结息后利息将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为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是单位强制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营困难、效益不好,不能作为不给职工缴住房公积金的理由。
公积金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应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而不是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在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时,劳动者要注意搜集相关证据,主要包括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工资收入的工资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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